|
|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
2025年4月1日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 |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共建高校。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之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甲app,法甲app(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法甲app,法甲app(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做好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6号)有关要求,2025年学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ㄇ�、市)确定。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ㄒ唬┓�202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ǘ┍救思案盖谆蚰盖谆蚍ǘḿ嗷と嘶Ъ卦谑凳┣虻呐┐�,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ㄈ┍救司哂谢Ъ谙馗咧辛�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类)
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教育部核定的2025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各�。ㄇ�、市)最终招生专业(类)及计划数以�。ㄇ�、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学校将于6月15日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三、报名时间、办法与要求
�。ㄒ唬�
报名时间
4月2日10:00-4月20日24:00
�。ǘ�
报名办法
1.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要求完成报名。
2.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在报名提交后通过系统打�。杀救�、中学负责人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由中学审核盖章);
�。�2)考生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3)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ㄈ�
报名要求
1.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
2.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3.未按报名系统要求完成报名流程或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无效。
4.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ㄒ唬┚此谑〖墩猩际曰股蠛送üЪ�、学籍资格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组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获高校专项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25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ǘ┤〉醚8咝Wㄏ罴苹猩矢竦目忌�,应按生源所在�。ㄇ�、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专业时应按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及选科要求进行填报。
�。ㄈ┭=痈呖纪兜捣质锏铰既】刂品质咔曳纤ㄗㄒ狄蟮目忌�,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ㄋ模┞既∈�,学校可根据各�。ㄇ�、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五、监督机制
�。ㄒ唬┭8咝Wㄏ罴苹猩ぷ饔裳<图旒嗖觳棵攀凳┘喽�,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邮箱:jw@zuel.edu.cn
监督电话:027-88386336
�。ǘ┛忌氡咀懦闲旁�,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审核阶段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ㄈ┲醒肟凸�、真实审核报考学校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
学校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法甲app,法甲app(中国)科技有限公司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的录取规定。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73)
招生咨询电话:
027-88386200;88386178
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bkzs.zuel.edu.cn/
本简章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法甲app,法甲app(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更多的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  |
|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法甲app,法甲app(中国)科技有限公司(Www.Huaue.Com)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