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要求,依次经校专业设置评审委员会审核,2024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校若干专业设置优化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撤销城乡规划、人文教育、海洋资源与环境三个专业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 号)关于撤销专业相关规定,我校城乡规划(082802)、 人文教育(040103)、海洋资源与环境(070703T)将向教育部申请撤销备案。
二、建筑学本科专业申请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2024年6月17日我校收到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宁波大学建筑学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结论的通知》(建学评﹝2024﹞59号),通知中指出我校通过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合格有效期自2024年5月至2028年5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改进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8]4号)的有关规定,在评估合格有效期内,申请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三、2025年新增“智慧渔业”专业,今年预申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 号)“实施专业设置预申报制度”的要求,为支持海洋学院水产养殖学登峰学科建设,学校2024年预申报目录外专业“智慧渔业”,并按教育部文件要求于明年进行正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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