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厅政治部须于7月5日前,将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结论均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送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并移交《2026年陕西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考生登记表》(附件4)和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附件5)。
五、投档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模式投档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必须遵循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录取。对高考成绩达到学校投档线,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学校对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由陕西省公安厅政治部联合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省公安厅督察审计总队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过程监督。
(二)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公安机关要切实重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相关部门要强化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招生宣传和舆情引导,保证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坚决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公安部、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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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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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体能测评标准及面试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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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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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4
2026年陕西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考生登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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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5
2026年陕西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pdf
陕西省教材及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陕西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6年6月15日